号: 003187587/202506-00001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6-03 发布日期: 2025-06-03 16:3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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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及事项

来源: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6-03 16:3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7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

任务及事项

 

(一)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1.农业农村部门抽查事项

1)肥料登记证是否符合要求并且有效。

2)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是否与登记批准的内容相符。

3)肥料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单位的肥料产品各项指标是否符合相应标准。

4)肥料标识是否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国标GB 183822021以及相关肥料标准的要求。

2.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1)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

2)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1.农业农村部门检查事项

(1)农作物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完整并保存。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种子标签、使用说明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品种是否审定、登记及授权(取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品种)、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和在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备案等。

(5)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品种的质量、真实性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是否符合转基因成分要求。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

1)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价格行为检查。

4)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监督检查

1.农业农村部门检查事项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检验化验仪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各类管理文件和制度。

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建立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

5)产品标签是否符合标签标准要求。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

1)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2)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1.农业农村部门检查事项

1)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单位和个人,是否获得批准;是否按照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是否超出批准范围进行试验。

2)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是否获得批准;是否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加工。

3)从事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产、经营档案。

4)从事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是否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

5)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有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行为。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

1)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五)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督检查

1.农业农村部门检查事项

1)持证单位是否以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持证单位是否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持证单位是否伪造、倒卖、转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专用标识)。

4)持证单位是否未取得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专用标识)或者超越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专用标识)规定范围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5)持证单位是否按照《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进行年度审验。

6)持证单位是否建立了繁育档案和出售、购买、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档案。

7)持证单位是否有适宜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具备与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技术和人员。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

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检查。

(六)兽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1.农业农村部门检查事项

(1)兽药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是否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兽药生产机构、人员、厂房、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3)原辅料、包装材料以及产成品的验收、贮存、管理、检验等是否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4)确认或验证工作是否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5)文件管理、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管理及召回管理是否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6)企业是否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定期组织自检,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7)检查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及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否在有效期内,兽药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使用。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

1)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

2)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七)农药生产监督检查

1.农业农村部门检查事项

1)农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是否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人员配置要求,是否留存日常巡检、隐患排查、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等记录。

2)农药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情况,农药质量检测仪器的配置与使用记录、检测报告、留样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必要时进行质量抽检。

3)生产过程是否可追溯管理,随机从成品仓库中抽取一个产品,追溯其入库、质量检测、投料、领料、原材料采购与查验等记录。

4)农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行为。

2.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

1)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

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3)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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