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3年度中央和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2017年、2018年和2021年,中央先后3次对安徽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计反馈宿州市问题55个;2018年、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别反馈宿州市问题78个、46个。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主要负责人担任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定期调度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其他市级党政负责同志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对各自分管领域督察整改工作常态化督导调度。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调度下,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有效有序推动问题整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共计反馈宿州市33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31个,剩余2个为全省共性思想认识类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宿州市22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19个,剩余3个正在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有效推进整改。上述三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宿州市群众信访问题648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2018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7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宿州市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剩余17个问题正在按照时序进度要求有序推进。上述两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宿州市群众信访问题1196个,已完成整改1195件,整改完成率99.9%。
下一步,宿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高标准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努力建设更加山水秀美的美丽宿州。
附件 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宿州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doc
2.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宿州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doc
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