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全力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埇桥区围绕服务民营企业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增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进一步助推埇桥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环境准入。加强重大项目环评服务调度,对纳入埇桥区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建立常态化环评调度机制,指定专人跟踪指导,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缩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由法定工作日60日、30日缩短至30日、15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2024年,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84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375件。
常态帮扶指导。扎实开展“环企直通车”行动,加强对民营企业环保工作的指导帮扶,深入企业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协调解决环境治理相关诉求。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修复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企业“纠错复活”,帮助企业“应修尽修”,全力当好民营企业生态环境事务的“店小二”和“勤务兵”。2024年,累计指导帮扶企业690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消除环境隐患31起,同时与15家企业建立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结对服务。
高频普法释法。发挥“环企精准云普法”平台作用,开展形式多、内容全、范围广的“执法普法释法”活动,通过宣讲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场逐项指导问题整改路径、积极提供问题整改资源等方式,为企业出谋划策,让企业熟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守法、避免违法。2024年,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共出动人员319人次,开展入园普法4次,入企普法107家次,切实做到“企有所需、我有所为,企有所求、我有所应”。
优化执法监管。全面落实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监控、震动监管和无人机巡航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大幅减少打卡式、低效率的现场检查,做到“无事不扰”。落实“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的柔性执法措施,对符合《安徽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依法不予处罚27种情形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依法不予处罚22种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2024年,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共下达免予处罚决定书2份,免予处罚金额22.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