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5-30 11:33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2023年第二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宿州市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一无名混凝土搅拌站位于蒿沟镇。调查发现,该搅拌站碱性冲洗废水未收集处理,通过厂区南侧围墙旁的3个排口直排河沟,部分生产废料直接倾倒河沟;厂区内西北部空地堆存大量强碱性污泥,未及时妥善处置,压垮厂区围墙;部分强碱性污泥流失到周边麦田,污染耕地。此外,该企业水稳物料搅拌设备无降尘抑尘措施,车辆冲洗设施建而不用,厂区道路积尘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马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督促企业对搅拌站冲洗废水收集处理,封堵南侧围墙排水口,对已倾倒废料进行清理,修复受污染河沟。3.清理西北角空地碱性淤泥,恢复被压垮的厂区围墙,清理麦田内碱性污泥,规范建设厂棚用于存放生产废料(含淤泥)。4.增加水稳搅拌降尘措施,并稳定正常运行,对厂区内道路开展常态化清扫保洁。5.加强日常监督,防止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生产废水和污泥规范收集处置到位;受污染河沟及污泥流失区域麦田修复治理到位;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生产废水三级沉淀池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南侧围墙排水口已封堵,倾倒废料已回收至废料收集厂棚,经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检测报告编号:(环)24JC0608285630153河流内水质符合地表Ⅳ类水标准。2.被压垮的厂区围墙已修复,生产废料收集厂棚建设完成;麦田内污泥已回收至废料收集厂棚,经国土部门确认,该污染耕地地点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目前该土地未发现有污泥污染现象。3.水稳物料主要配套设备已拆除,仅存放一台搅拌桶,水稳搅拌不具备使用功能,厂房已完善密闭措施,生产车间降尘设施及车辆冲洗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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