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序号6问题,已按既定标准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灵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履职不力,垃圾渗滤液违规处理问题久拖不决。灵璧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项目,由上海博德尔环卫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2018年9月,该公司曾致函灵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请求解决垃圾中转站及地埋桶内垃圾渗滤液处理问题,但灵璧县城市管理部门既未研究解决问题,也未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导致城区7个垃圾中转站每天产生的约40吨渗滤液,长期违规直排城市污水管网,导致县污水处理厂进水长期严重超标。
二、整改实施主体
灵璧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研究制定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置办法,实施灵璧县城区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建设,规范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置工作。
2.及时更换乡镇(村)破损地埋桶,规范收集产生的渗滤液,确保全部转运至具备处置资质的场所妥善处置。
3.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渗滤液得到安全处置,杜绝直排城市污水管网。
四、目标任务
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渗滤液全部得到规范安全处置,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渗滤液得到安全处置,杜绝直排城市污水管网。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渗滤液全部得到规范安全处置,并进一步规范收集产生的渗滤液,确保全部转运至光大垃圾焚烧厂或二山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渗滤液得到安全处置,杜绝直排城市污水管网。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686068;电子邮箱:sztcb402@126.com
2024年6月4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自查灵璧县填埋场有关问题,已按既定标准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市内自查反馈问题:“宿州市灵璧县垃圾填埋场自行监测不规范,存在缺项问题;渗滤液调节池积存渗滤液达1.8万吨,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灵璧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针对垃圾填埋场自行检测不规范,存在缺项问题。现已重新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自行检测规范,做到应检尽检。组织对废水、污水等事项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不漏项。
2.对于渗滤液调节池积存渗滤液过多,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现已检查安全水位线、对调节池周边用混凝土进行加固加高,检查防渗膜的密闭情况,更换设备,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保证池内较低水位进行日常渗滤液处理工作,杜绝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
四、目标任务
灵璧县二山垃圾填埋场按照要求自行监测、应检尽检,现日处理能力达100吨,水位已保障在安全水位以下。持续严格控制渗滤液调节池安全液位,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灵璧县二山垃圾填埋场按照要求自行监测、应检尽检,现日处理能力达100吨,水位已保障在安全水位以下。持续严格控制渗滤液调节池安全液位,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686068;电子邮箱:sztcb402@126.com
2024年6月4日